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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
关于确定陈楚涵等11名同志为入党申请人的公示(2024.04)
2024-04-15 13:40     (点击: )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3〕28号)规定,发展党员实行全程公示。下列同志自愿向艺术学院党委所属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艺术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3人)

序号

姓名

班级

1

陈楚涵

21环境2

2

许议方

23环境1

3

郑语涵

23环境1



 

艺术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4人)

序号

姓名

班级

1

沈佳怡

22视传2

2

汤怡宁

22视传2

3

徐砚子

22视传2

4

章尔斯

23视传1




 

艺术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2人)

序号

姓名

班级

1

郑也可

22书法2

2

李澄禾

23书法2



 

艺术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2人)

序号

姓名

班级

1

刘梦琪

22摄影1

2

徐梦楠

22摄影2

 


  公示期内对入党申请人有异议者,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艺术学院党委反映。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提倡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0571-87557413

  邮箱:2318816592@qq.com

  地点:艺术学院 529办公室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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