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3〕28号)规定,发展党员实行全程公示。下列同志自愿向艺术学院党委所属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李梦澜 24研究生 学生第四党支部
公示期内对入党申请人有异议者,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艺术学院党委反映。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提倡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571-87557413
邮箱:2318816592@qq.com
地点:艺术学院 529办公室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