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艺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浙财大艺党〔2026〕2号)。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