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教〔2012〕342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浙财大〔2018〕179号《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学生申报,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评审,拟推荐刘星宝同学为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19年9月29日-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联系0571-87557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