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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艺术学院实验员岗位(编外用工)拟聘用人员公示
2020-07-27 12:25     (点击: )

根据202073日《浙江财经大学2020年人事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启事》,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现确定周怡伶同志为我部门实验员岗位(编外用工)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及专业

学历/学位

实验员

周怡

1995.07

浙江财经大学/摄影

本科/学士


公示时间:从2020年7月27日到82日,公示7天。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纪委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571-87557033(人事处)、87557163(纪检监察室)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政编码:310018


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

2020年7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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