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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0-09-04 19:59     (点击: )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现对我院聘期已满岗位的聘用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现聘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双肩挑人员本次只考核现聘专业技术岗位,202031日后进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本次聘期考核。(参加考核名单详见附件3

二、考核的基本原则(详见附件1

三、聘期考核组织(详见附件1

四、聘期考核标准

1.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主要根据聘用人员聘期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2.聘期考核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暂行)》(浙财大〔201796号)及《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专任教师四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进行。  

3.双肩挑人员本次只考核现聘专业技术岗位,由聘任单位按所聘的专业技术岗位规定目标任务的50%进行考核。

4.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五、其他说明

1.聘期内,专业技术人员如遇病假、产假、进修访学等特殊情形,可酌情减免对应的目标考核任务,具体减免情形和减免程度由所在参照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比照执行。

2.聘期内调入或晋升现聘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其调入或晋升时间比例进行考核。

3.聘期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级、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下轮岗位聘任不得申报聘任同级或更高级岗位,并按新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待遇。

4.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中心环节,是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属工作人员在一个岗位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岗位匹配度进行考察、审核和评价,为使用、管理工作人员提供依据的一项重要工作。

六、材料申报及时间要求

1.参加聘聘期考核人员需根据自身专业技术岗位聘期基本目标任务按要求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表》。于920日前将《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表》纸质稿(需本人签名)和电子稿交至院行政办公室(7-529室)

人:封海峰,联系电话:87557413

电子邮箱:278628116@qq.com

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

2020年9月4日



附件【附件1:关于开展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表.docx
附件【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专业教师四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细则.doc
附件【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暂行)》(浙财大〔2017〕96号).doc
附件【附件5:参加聘期考核人员名单及详细聘期内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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