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院聘教师绩效岗位聘任实施办法(试行)》 (浙财大艺术〔2023〕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开展艺术学院2022年和2023年校聘教师绩效岗位聘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聘任在我院教师岗位的专任教师(除校聘教师)
二、岗位设置
院聘绩效岗位分为A、B、C、D四个岗位等级,根据岗位业绩条件聘任相应岗位。
三、聘任安排
1.2023年4月7日前,填写院聘业绩岗位申报。电子表发送至278628116@qq.com。
2. 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其个人确认。
3.确认完毕后进行绩效结算及发放
四、其他说明
1.在填选岗位申报表时,仅需选择使用聘岗所需业绩即可。
2.选择聘岗所需业绩后,应根据《实施办法》中的业绩分类表勾选每一项业绩中的“成果业绩类别”。
3. 2022年申请表成果时间是从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3年申请表成果时间是从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本次申报可不填写业绩的“已发放金额”栏目。
5.聘任工作完成后,学院发放岗位津贴。
联系人:封海峰 87557413
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