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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攻读名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06-14 14:47     (点击: )

各毕业班同学:

为加快我校教育高质量建设步伐,提升本科生攻读名校研究生的质量,我校设立本科生攻读名校研究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名校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考取国内外名校全日制研究生的本科生。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攻读名校研究生奖学金选办法(试行)》(浙财大〔2019〕171号)等文件,现将2023年名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本科生攻读名校研究生奖励分为国内奖学金和国(境)外奖学金,申请者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

(二)诚实守信,品德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学习努力,积极上进,成绩优良,身心健康;

(四)中国国籍,我校2023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高职联合培养学生根据联合培养协议不参评2023第二学士学位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五)2023年已成功获得国内外名校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或预录取通知。

二、类别和标准

(一)国内奖学金

国内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类应届毕业生被国内名校录取为研究生。根据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确定。名校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一类”、“二类”、“三类”,评选范围和标准、奖金金额如下:

类别

评选范围和标准

奖励金额

一类

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为研究生者

0.8万元/人

二类

被“C9联盟”高校(除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外)录取为研究生者

0.6万元/人

三类

被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除上述高校外)录取为研究生者

0.5万元/人

艺术类应届本科生被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录取为研究生者

0.5万元/人

国(境)外奖学金

国(境)外奖学金用于资助学生通过自主申请赴海外名校攻读研究生。根据学生录取高校在世界大学三大排名榜中的综合排名,名校研究生奖学金分类”类”、“类”、“优秀类”,评选范围和标准、奖励金额如下:

类别

评选范围和标准

奖励金额

排名榜前5名(含)

10万元

QS世界大学排名艺术设计排名前5名(含)(艺术类应届生

5万元

三大排名榜中两个排名榜均为前10名(含)

4万元

三大排名榜中一个排名榜前10名(含)

2万元

QS世界大学排名艺术设计排名前10名(含)(艺术类应届生

2万元

三大排名榜中两个排名榜均为前15名(含)

2万元

三大排名榜中一个排名榜前15名(含)

1万元

QS世界大学排名艺术设计前15名(含)(艺术类应届生

1万元

优秀类

排名前200名(含)

0.3万元

注:世界大学三大排名榜为: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6月-8月)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攻读名校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5)以及汇总表(附件4/6),并向所在学院提交录取学校的相关证明如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公示、调档函等

(二)学院初审(8月-9月)

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获奖学金学生建议名单和类别,并上报校评审组办公室。

(三)学校终审(9月)

校评审组对名单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获奖学金学生名单。评审过程接受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

奖学金管理与发放

2023年,学校将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名校研究生奖学金,在全校范围内统筹安排。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需赴录取学校完成正式报到注册,并按要求提供入学证明,将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提交学校学生处审核后,由学校计划财务处按规定发放奖学金

五、材料报送

(一)国内奖学金

各学生于626日前将材料(汇总表+申请表+相关证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ishuxueyuan525@163.com(邮件标题:学生姓名+2023国内名校奖学金),纸质版送艺术学院525学工办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87557481

(二)国(境)外奖学金

各学生于94日前将材料(汇总表+申请表+相关证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ishuxueyuan525@163.com(邮件标题:学生姓名+2023国(境)外名校奖学金),纸质版送艺术学院525学工办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87557481

六、组织实施

1.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奖学金政策与通知,确保每个学生人人知晓申请时间、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

2.学生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及时主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根据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交齐备的有效材料;学院应根据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

3.获奖学金学生建议名单和获奖类别经各学院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师生有异议,学院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

2023年6月14日


附件【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攻读名校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浙财大〔2019〕171号).pdf
附件【附件2:关于本科生攻读国(境)外名校研究生奖学金的补充规定(浙财大学〔2023〕6号).pdf
附件【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攻读国内名校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攻读国内名校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5:教育部最新公布高校类别.xlsx
附件【附件6: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攻读国(境)外名校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7: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攻读国(境)外名校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8:2023世界大学排名(前20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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