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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艺术学院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2024-11-26 16:18     (点击: )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浙财大〔2024〕334号)和《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专任教师四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细则》(浙财大艺术〔2024〕9号)文件规定,现就开展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任时间

本轮专业技术岗位聘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聘任范围

1.2024年1月1日之前进校工作,且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参加本轮聘任。

2.2024年1月1日聘在专业技术岗位,2024年5月转聘至管理岗位人员,也须参加本轮聘任,聘任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3.截至2024年1月1日在见习(试用)期内不确定等级人员,试用期期满后聘任相应等级,不参加此次聘任。

三、表格填写和工作要求

1.请各位老师仔细对照《艺术学院专任教师四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填写《艺术学院专任教师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申报表》(附件3),1129下午16:00前将纸质稿交学院办公室(7-531),将电子稿发送至学院邮箱ysxy@zufe.edu.cn,并根据审核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经学院岗位聘用评议小组审核并公示材料。

3、学院岗位聘用评议小组对符合资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评审,在岗位总数内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4、最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认。

 

                                  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专任教师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申报表.docx
附件【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专任教师四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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