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院聘教师绩效岗位聘任实施办法(试行)》 (浙财大艺术〔2023〕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开展艺术学院2024年校聘教师绩效岗位聘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聘任在我院教师岗位的专任教师(除校聘教师)
二、岗位设置
院聘绩效岗位分为A、B、C、D、E五个岗位等级,根据岗位业绩条件聘任相应岗位。
三、聘任安排
1.2025年1月6日12:00前,填写院聘业绩岗位申报。电子表发送至ysxy@zufe.edu.cn。
2. 2025年1月7日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其个人确认。
3.确认完毕后进行绩效结算及发放
四、其他说明
1.在填选岗位申报表时,仅需选择使用聘岗所需业绩即可。
2.选择聘岗所需业绩后,应根据《实施办法》中的业绩分类表勾选每一项业绩中的“成果业绩类别”。
3. 2024年申请表成果时间是从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本次申报可不填写业绩的“已发放金额”栏目。
5.聘任工作完成后,学院发放岗位津贴。
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
2025年1月5日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院聘教师绩效岗位聘任实施办法(试行)
2.浙江财经大学中外文学术期刊定级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3.浙江财经大学教学科研等效评价办法
4.2024年院聘业绩岗位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