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院聘教师绩效岗位聘任实施办法(试行)》 (浙财大艺术〔2023〕2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现将我院满足2024年学院绩效岗位聘任条件的成果业绩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9日-1月11日
若对他人成果有异议,可以实名向学院办公室及学院纪委反馈。
办公室:87557412,ysxy@zufe.edu.cn
学院纪委:87557486。
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