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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2025-03-25 14:03     (点击: )

    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基础上,完善复试工作机制,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强化复试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保障,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统筹管理。

组长:毛宁

成员:刘向前、元国霞、朱莉莉、胡一丁、郑疏影

三、工作职责

1.制定专业招生计划;

2.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3.调剂复试生源;

4.审核复试考生资格;

5.组织笔试、面试工作;

6.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7.调剂生源网上确认工作;

8.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其中一志愿复试分数线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2.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校验和报考条件核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期间,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5.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复核。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并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二)主要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原则。在采用多样化方式方法全面考察考生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并加强诚信评判。

2.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原则。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三)资格审查内容

复试前,我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须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详见日程安排表。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清单: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核查原件,上交复印件一份)。

2.初试准考证(研招网已开通下载)(一份)。

3.学历学籍证明。

(1)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核查原件、上交复印件一份)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核查原件、上交复印件一份)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3)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份);

(4)外校应届生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一份,由教务部门盖章)。

4.除本校(含东方学院)应届生外,其他考生须提供《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一份,见附件1)。社会考生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印章,外校应届本科生的政审表由就读院系加盖印章。

5.《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一份,见附件2)。

6.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核查原件,上交复印件一份)。

7.个人简历(复印件一式六份)。

(四)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1)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笔试内容:考生以初试报名时选择的研究方向进行创作。

(3)笔试所需材料:笔试时将提供答题纸、草稿纸、考试专用纸(书法方向:四尺三开宣纸;公共艺术方向:A2马克纸)、相机储存卡(摄影方向),其余器材请考生自行准备。书法方向须自备毛笔、墨汁、墨盘、毛毡等书法工具材料;摄影方向须自备相机、镜头等摄影器材(不得自备储存卡);公共艺术方向须自备颜料、调色盘、水桶、尺子、橡皮、各种绘图用笔等绘画工具材料。

2.综合面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以及人文素质等综合能力。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每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五)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50%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3.同分录取标准:

总分相同时,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初试分数相同时,按两门业务课总成绩高低排序。

(六)复试日程安排

另行通知(请关注艺术学院网站)

五、录取工作

我院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递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院将结合综合能力考查情况以及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必检项目为血常规(含肝功能检查)和胸透拍片(要求为近三个月的检查报告)。体检单应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一周内邮寄至学院归档备查,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406办公室(邮编:310018);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71-87557482。请务必选用顺丰或EMS快递寄送。

4.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监督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院复试和拟录取结果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认为所报考专业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我院提出异议或申诉,我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考生不接受解释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或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我院咨询及申诉电话:0571-87557482

七、其它

招生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如上级部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上级的新要求执行。本细则由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

2025年3月25日

附件【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doc
附件【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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