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3级全体同学:
为提高艺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及《浙江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2025〕377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财大艺术〔2026〕1号)》。
以上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艺术学院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