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规章制度
艺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
2023-10-24 14:59     (点击: )

各系: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与技能,培养优良品质和创新精神的主渠道、主阵地。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健全课堂教学管理体系,强化课堂教学纪律,营造良好的教与学氛围,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强调如下:

一、学生学习

1.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要求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的活动。

2.学生进入教学楼和教室须着装整洁、得体,不准穿拖鞋、超短裙或其他不庄重的服饰进入教室;学生上课要认真听课,不交头接耳,不吃东西,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要积极参与课堂讨论,积极提问或发言,配合教师搞好教学,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教学任务。

3.学生因事、因病请假,累计超过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旷课5课时以上、或全学期未完成作业超过三分之一或未完成课程实训,不得参加课程期末考核,任课教师应在教务系统中提交取消考试资格申请。对经常缺课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当及时与向辅导员沟通,让辅导员及时了解情况,进行个别谈心谈话、批评教育。

二、教师上课

1.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课堂教学内容、教学质量、课堂纪律全面负责。

2.教师应严格遵守课堂教学规范,按照教师教学任务书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授课,不得随意更改,不得提前结课。因出差、生病等原因需请假调课时,应提前2-3天在教务管理系统办理调课手续,每学期每门课程只能调换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需批量调换课程的,除在教务管理系统办理手续外,还需线下填写纸质《调换课申请表》,由教师个人征得各系主任、教学院长同意并签字。

3.教师进入课堂应做到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不得有《浙江财经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规定禁止的行为。

4.课程实训应根据教学大纲实训安排,严格按教学计划进行实训,实训过程中教师应做好全程指导教学工作。校内/校外实训均需提前2-3个工作日在学校服务大厅线上申请,校外实训需同时至辅导员处办理外出手续。

5.教师应改进和完善考核方式,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察,课程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方式应在第一次授课时告知学生,并加强对考核全过程的管理。

三、严格教学纪律及教学检查

1.教师应配合学院做好期初、期中、期末及节假日前后教学检查工作。

2.任课教师必须以适当方式对学生到课情况实行全程考勤,每周向教研室提交考勤记录,学生出勤情况由学办每周发布1次。

3.教学督导和各系部主任要依据学院教学工作整体安排,认真开展教学督导和常规教学检查工作,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并积极督促做好督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