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各团支部推荐,党支部考察审核,并报党总支批准,拟决定以下29位同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现公开向广大老师和同学征求意见:
艺术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8人)
郑能 徐婉璐 王筱彤 周元昆 庞晓聪 沈青 季京京 池文君
艺术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15人)
陆一平 何海萍 宋华超 屠伊璟 杨宇佳 冯自惜 潘洁雨 俞桢绮
季婧 章峻豪 张政 叶铖茜 赵婧 骆子豪 徐茜若
艺术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6人)
陈宣伊 姜聪聪 唐佳青 金珊 叶薪蕾 王天佑
公示期4月28日—5月4日,若各位老师、同学对以上同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有何异议,请于5月4日前向艺术学院党总支及各支部反映。
党总支联系人:方书记 联系方式:0571—87557486
办公室:7号学院楼525 电子邮件:rwfy@zufe.edu.cn
学生一支部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方式:0571—87557481
办公室:7号学院楼527 电子邮件:tiancong@zufe.edu.cn
学生二支部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方式:0571—87557481
办公室:7号学院楼527 电子邮件:349464225@qq.com
学生三支部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方式:0571—86735752
办公室:7号学院楼527 电子邮件:892807452@qq.com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党总支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