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各团支部推荐,党支部考察审核,并报学院党委批准,拟决定以下27位同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现公开向广大老师和同学征求意见:
艺术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12人)
张晚之 张芙豪 沈懿昀 周奕伶 陈红霞 胡晋旖 刘 倩 刘 煜 何意超 吴依帆 范梦娴 張家成
艺术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15人)
方心怡 赵可意 刘 璐 叶伟红 陈哲超 林虹希 郑苏男 周玥怡 郑书凝 许文慧 陈馨悦 董丽敏
吴 越 陈殷英 朱敏珍
公示期5月6日—5月10日,若各位老师、同学对以上同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有何异议,请于5月10日前向艺术学院党委及各党支部反映。
学院党委联系人:方书记 联系方式:0571—87557486
办公室:7号学院楼527 电子邮件:rwfy@zufe.edu.cn
学生一支部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方式:0571—87557481
办公室:7号学院楼525 电子邮件:15863285@qq.com
学生二支部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571—86735752
办公室:7号学院楼525 电子邮件:343035097@qq.com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委
二○一九年五月六日